案发时正值深秋,天气逐渐转凉
为了贪吃“野味”
潘姓两兄弟互相邀约,携枪带网深入禁猎区
捕获了一只东方大苇莺、一只大胸秧鸡,一只倭花鼠
当晚两人也被森林公安民警抓获
留下的是囚牢的到来……
10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潘某甲、潘某乙两兄弟携带猎枪、探照灯、头灯、铁砂、猎网等工具到禁猎的山林中狩猎。二人在山林中安设探照灯、架猎网等,用探照灯(打开照射)引诱猎物扑网或用猎枪打击进行狩猎,后被巡山的森林公安民警现场查获并扣押了二人使用的狩猎工具及捕获的三只野生动物(死体)。
法官普法
什么是非法狩猎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禁猎工具和禁猎方法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规定,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气枪、毒药、炸药、地枪、排铳、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猎套、猎夹、捕鸟网、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火攻、烟熏及其他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工具和方法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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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杨胜玲、石庆阳
编辑:罗 璕
审核:彭丝丝、石昌吉、廖声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