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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和认定标准的通知》(甘医保发〔2023〕94号)、《关于印发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的通知》(甘医保发〔2024〕4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全区已认定门诊慢特病达到复审期限和新申办的人员按新的认定标准申办认定后享受待遇。请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已到期的参保人员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复审资料就近提交到定西市安定区辖区内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复审认定(辖区内办理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定西市人民医院、定西市中医院、定西市妇幼保健院、定西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定区第二人民医院)。逾期未复审的,将取消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