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公布了第二届全省十佳百优“法律明白人”名单,分宜县钤山镇石枫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卢建平荣获全省百优“法律明白人”。
她是分宜县钤山镇石枫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也是“法律明白人”,更是调解矛盾纠纷的领头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建设法治乡村贡献积极力量。石枫村先后荣获新余市“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村”、分宜县“平安建设工作优秀村”、“零信访村”。
一、带头学法,先让自己做“法律明白人”
作为村里的“法律明白人”,卢建平深感依法治村的重要性,而懂法就是第一步,学法自然是关键,自己必须带头做“法律明白人”。带头自身学法。在她办公室的桌上总是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有空就学习,翻书就动笔,努力先让法律武装自身头脑。带头组织学法。她深知“一人懂法不如一群人懂法”,带领村“两委”干部,借助村委例会、党员干部会等载体,带领大家有计划有重点学习有关法律文件,坚持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提高村“两委”干部、党员的法律素养。带头参训学法。她明白自身和村“两委”干部学法能力有限,积极参加市、县每年组织的“法律明白人”培训;同时把更多机会让给村“两委”干部和其他“法律明白人”,带动整个村的“法律明白人”在更高层次上学法懂法,每年不少于10余次。
(石枫村利用法定节假日活动宣传法律知识)
二、带头普法,引导他人做“法律明白人”
三、带头用法,倡导群众做“法律明白人”
作为村里的“法律明白人”,卢建平用好结果导向,运用法律在调解群众纠纷、促进村庄和谐中起到至关作用,倡导群众做“法律明白人”。让群众知“法就是理”。今年3月初,她到南边组了解到村民张某和彭某的菜地建在一起,在菜园使用过程中地界争议产生了纠纷。她分别对他们做工作,带领双方学习土地法相关知识,知道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的道理。通过调解,双方彼此做一些让步,最后达成一致,在原有菜园水沟旁新建界限,此纠纷得到解决。让群众懂“法就是戒”。今年5月初,石枫村新屋组李某到村委反映,自家的竹林被彭某砍伐,对林地界限发生争执,彭某不承认砍了李某的竹子,两人闹得不可开交。她了解此事后,找到参与当时林改工作的人员一起到实地查看,要求李某拿出林权证,告知彭某所砍伐的竹子确实有一部分是李某的,不能砍错。经过调解,彭某答应所卖的竹子款一半给李某,最后双方写了一份协议,就此化了。让群众晓“法就是力”。哪里有群众纠纷,哪里就有她的身影,她始终坚持“情、理、法、德、和”五个字,在调解纠纷的同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思想品质教育和道德法治教育,组织“有理大家评”,依法调解矛盾纠纷,群众在法、理、德面前不得不服。今年以来,她主持调解了矛盾纠纷60余件、法律援助案2件。
(图为卢建平上户调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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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贺祖欣
复 审:宋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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