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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工作回顾
岁月不居,逐梦前行。2024年,安定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锚定“稳数量、提质量、重规范、求实效”目标,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主线,以“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深耕“4+10+N”公益诉讼法定领域,不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持续向好。
全面履职尽责 提升保护实效
一是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7件,相比去年同期上升6%,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4件(发出检察建议62件、提起诉讼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理23件(环资领域19件,食药领域4件),相比去年同期上升43.7%,首次提起全市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起,均获胜诉判决,拆除违法拦截河道蓄水池11个,追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04.13万元,索赔食品药品十倍惩罚性赔偿金246.17万元,督促征收漏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43.7万元,拍摄《益心护安》微电影1部,3件案例获评高质效案件。二是狠抓传统领域办案,稳妥推进新领域案件。全年办理传统领域案件45件,其中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31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5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9件。全年办理新领域案件42件,其中公共安全领域27件,个人信息保护领域9件,文物保护领域6件;三是以专项行动助推公共安全保护。突出预防性公益诉讼监督理念,针对辖区内普遍存在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和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安定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助力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及“小区消防安全整治”专项监督活动,对烟花爆竹经营中存在的无证经营、未配备消防设施、与日常易燃物品混乱摆放等风险隐患,及辖区内19个乡镇医院、学校及城区130余栋住宅楼内普遍存在的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堆放杂物、电梯未进行年检等安全隐患,及时启动诉前程序,办理预防性公益诉讼案件23件,切实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及时、全面履职,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用活监督手段 强化办案质效
一是把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通过磋商、检察建议、跟进监督等方式,充分调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和自我纠错主动性。全年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4件,发出检察建议62件,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积极整改62件,诉前整改率为100%。二是检察建议提升办案质效。紧盯公益保护民生热点,用心办检察为民实事,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督促治理功效,依法对窨井盖破损、盲道设置不规范、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诉前建议案件41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三是以“可诉性”提升公益诉讼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针对“回头看”监督发现的2起盲道治理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不到位案件,全面调查收集证据确保诉求精准、规范,提起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起,坚决“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
维护国家利益 强化责任担当
一是切实发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打击治理作用,全面保护受损的国家野生动植物资源。全年对57名触犯非法采砂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狩猎及猎捕濒危野生动植物罪的犯罪分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二是竭力保护国有财产,确保国家利益不受侵害。针对国有财产保护监督线索发现难问题,安定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数字检察”办案优势,利用“水土保持补偿费类案监督模型”,排摸出辖区内多个建设工程项目未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案件线索,及时督促监管和征管部门应收尽收。三是筑牢文化遗产保护防线。积极响应上级院工作部署,会同文旅部门联合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力利用、加强管理”办案理念,制发6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切实推动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古墓群及古遗址未依法保护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加强协作配合 形成保护合力
一是加大检法沟通。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惩罚性赔偿”具体适用,主动与法院沟通联系,在法律适用、证据审查、政策把握等方面统一了标准,全年对12名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分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二是建立协作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高质量发展,2024年安定区检察院联合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共同制定了《文物保护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汇聚了检察机关与文旅部门在文物保护领域的工作合力。三是构建多元化参与格局,助推溯源治理。全年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18次,公开听证16次,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公益线索11条,成案7件,督促治理河道30余公里,清理垃圾60余吨。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2025年,安定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将继续坚守初心,砥砺前行,严格按照“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依法积极履职尽责,以过硬的执法素质、务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工作业绩不断回馈党和人民的新期待。
监制:关小娟
审核:骆洨锐
供稿:李霞飞
编辑:邓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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