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至11日
盐城市房产家居展销会
在盐城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本次房展会上购买
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业用房的
可给予限时额外购房补助
具体解读来啦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业用房的个人,企业不可以享受。
二、哪些房子可以享受此政策
在11月9日-11日三天房展会的房源库中的房源(可咨询各房企售楼处),并且在11月9日前未网签过的。购房人需向房企核实清楚所购房屋网签情况,若11月9日前已撤销或变更过的,由房企与购房人协商解决,不享受该项政策。
步骤1:在11月9日-11日期间,购房人与房企签订房展会专用认购协议,认购协议上写明购房人、房号、房屋用途、面积、价格等相关信息,房企盖章和购房人签字确认。
步骤2:购房人持身份证明材料和房展会专用认购协议,前往展会现场(开发区国际会展中心B馆)购房补助专区加盖房展会组委会专用章。若本人无法到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由被委托人代为办理。
步骤3: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网签备案。
完成以上三个步骤后,即可享受此政策。待房屋交付,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可申请办理限时购房补助。
1.若购买的是现房,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凭房展会组委会专用章认证的认购协议、网签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及不动产权证书至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进行申请办理。
2.若购买的是期房,需在2027年6月30日前,凭房展会组委会专用章认证的认购协议、网签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及不动产权证书至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进行申请办理。
注意:超过以上时间,将不再受理补助申请。
该政策可以与市区的“盐八购”、各县(市、区)的购房补贴以及“黄海明珠人才”政策叠加。
各县(市、区)购房补助
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编 辑 | 张联锦
责 编 | 高娅璇
审 核 | 张海航
声明:凡《响水融媒》原创稿件,转载或引用请注明来源及原作者!部分稿件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