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管局
关于“双十一”“双十二”期间网络经营者
促销行为提示
各网络交易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双十一”“双十二”期间网络促销经营行为和网络经营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大网络交易经营者开展“双十一”“双十二”期间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作如下提示:
一、严格落实网络经营者主体责任
网络交易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经营主体信息公示义务、消费者个人信息及权利保护义务,规范有序开展促销活动。电子商务平台要加强资质审核,依法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核验登记、资质审核、信息公示等义务。
二、遵守价格促销规范严格规范促销行为
通过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开展价格促销活动,如“定金预售”“满减优惠”等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折价、减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严禁以“先涨后降”“设置虚高划线价”等套路欺骗消费者。不得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禁止以假劣商品为赠品进行促销,不得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
三、严禁销售禁限售商品
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化学品信息,禁止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以外的互联网应用服务中发布危险化学品信息及建立相关链接;禁止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等标识商品、含金银箔粉食品以及过度包装茶叶、粽子、月饼等;禁止销售虚假认证证书及检验检测报告、虚假职业技能证书等违法制售的证书证明;禁止销售非法交易的野生动植物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禁售类盲盒、无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无CCC认证的三类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窃听窃照设备、非法手机信号放大器、非法定位器以及各类重大活动相关的“纪念币”“纪念章”等违法违规产品。
四、严禁无底线营销
禁止流量造假、刷单炒信、低俗带货,禁止网红主播冒用身份名义、利用灾难事件、热点敏感案件等进行引流冲量、造谣炒作、卖惨营销,禁止发布、销售涉黄涉暴、低俗包装、香烟造型的“无底线营销”食品以及含不良诱导内容的商品、食品等有悖公序良俗的无底线营销行为。
五、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发布未经审查批准的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广告中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介绍,应当准确、清楚、明白,直播促销行为不得出现假人气、假优惠、假商品等行为。
六、制止餐饮浪费
网络餐饮经营者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优化餐品供给结构,积极推广小份餐品,强化全流程消费提醒,多维度提示适量点餐,杜绝餐饮浪费。
七、及时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
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消费纠纷和解途径和售后服务,妥善解决网络交易消费纠纷。
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7日
资料来源: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张茗菲
编审:朱嘉豪 李欣颖
端州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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