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

时事   2025-01-25 17:26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3日

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兵



各位代表:


我代表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全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州政府大力支持、州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帮助下,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十三届州人大四次会议决议,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办理各类案件20881件。


一、为大局服务,以检察监督护航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围绕中心大局,找准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以赴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715人,起诉6299人。对危害国家安全、故意杀人、贩毒等重大恶性犯罪依法起诉274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12人。对轻微犯罪依法不捕622人、不诉744人。衔接适用“醉驾”新规,起诉1652人,不诉120人。


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83人,起诉134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办理受贿犯罪72人、行贿犯罪56人。积极参与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治理,起诉工程等领域职务犯罪71人,发出检察建议10件,促进腐败问题标本兼治。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起诉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犯罪202人,受理涉企控告申诉86件,清理挂案11件,起诉企业内部腐败犯罪16人,追赃挽损137余万元,排查整治“空壳公司”“幌子公司”27家,加大涉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55件。


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出台服务保障云南辐射中心前沿门户建设壮大口岸经济检察措施,联合发改等17家单位共建“检察+政务”协作机制,健全与红河边境管理支队、河口海关缉私分局侦协配合机制,批捕跨境犯罪562人,起诉822人。


坚决维护金融安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13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352人,起诉洗钱犯罪9人,办理马某斌等人系列案中发现并建议监委移送洗钱线索5条,立案5人均获有罪判决。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9人,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212件,督促清理固体废物1.9余万吨、修复林地3008亩,诉请追偿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费用384.7万元。高质效办好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协同我州与玉溪两地河长办出台《曲江流域清河清障、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积极服务乡村振兴。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8人,办理涉土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公益诉讼113件,督促修复耕地4816亩。通过元阳县小新街乡“乡村振兴法律服务联系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余次。


二、为人民司法,以检察监督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


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牵引,持续强化暖民心、惠民生、增福祉检察举措,回应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


守护群众身边安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起诉涉食药品安全犯罪112人,立办食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108件,同步提出惩罚性赔偿320余万元。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5人。督促妥善处置非法运输堆存冶炼废渣2800余吨。


保障特定群体权益。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1550余万元,督促追缴保证金2000余万元。开展冒名顶替婚姻登记专项监督,推动规范户籍管理和婚姻登记秩序。推动百岁老人段某银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诉前和解。为187名因案致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11.3万元,2件国家司法救助案获评省级典型案例。


助推“利剑护蕾”行动走深走实。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307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217人,起诉376人。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出台文身营业场所联合监管机制,促进未成年人文身有效治理。倒查发现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不到位线索并移送处置34条。以我州检察机关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视角拍摄的纪实片《蜕变》在央视《守护明天》栏目播出。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推行“三个现场”工作法,化解矛盾纠纷1300余件,经验做法获省院检察长批示转发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借鉴。对702件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两级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76件。办结国家赔偿案件6件。


三、为法治担当,以检察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眼前、就在身边。


深化刑事检察监督。强化侦协办实质化运行,监督立案59件、撤案175件,纠正漏捕漏诉12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7件。发出通知辩护公函858份,刑事和解35件。深化与西南政法大学战略合作,提升刑事检察办案质效。


加强检察侦查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核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18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23人,审查“减假暂”案件2608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不当行为纠正872件,纠正脱管漏管50人,监督收监执行38人。


做实民事检察监督。办理生效裁判案件163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7件,会同电力、消防部门推动解决某小区796户居民用电和企业损失补偿纠纷。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39件。办理虚假诉讼8件。


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94件,对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51件。开展医保基金“跑冒滴漏”专项监督。办理行刑反向衔接572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1件。


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精准性规范性。立办公益诉讼632件,依法提起诉讼46件,审结44件均获支持。联合昆明军事检察院推动与非烈士混葬73冢烈士墓迁至烈士陵园集中安葬管护,告慰英烈英魂。


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应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267个,有效监督278件次,督促追回国有财产及土地出让金2.47亿余元。


四、加强自身建设,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一体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锤炼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融合推进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认真落实州委领导6次批示要求,向州委和省院请示报告47次,积极配合州委对州院党组巡察,落实州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回头看”。创建州院机关“正义红检·求实致远”特色党建品牌,党建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会上交流。开展政治轮训、业务培训3345人次,10人参加上级业务竞赛“满堂红”,获评全国全省业务标兵、能手,3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人才库,9件案件获评最高检、省院典型案例,13个集体和15名个人获州级及以上表彰。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配合州委提拔县市院检察长2名,协助选配县市院班子成员11名,为4个基层院分别调增1名政法专项编制,80%执法办案经费向基层院投入,研究基层疑难复杂案件260件。河口检察院“国门检察·守护正义”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特色品牌。


优化管理推动检察改革。制定深化检察改革具体举措,跟进落实“一取消三不再”要求,引导检察人员树牢正确政绩观。开展案件评查和案件质量反向审视,核查违反检察职责线索,倒逼司法办案责任规范有序落实。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清廉云南”建设红河检察实践,会同驻院纪检监察组常态化监督检查,强化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深化落实“三个规定”,促进检察权依法公正高效廉洁运行。


各位代表,我们始终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及时将《服务保障口岸经济八条措施》报州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认真落实代表委员审议协商检察工作报告、调研视察提出意见建议419条,办结回复建议提案6件,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参与检察活动337人次,参加听证226次,监督办案766件,发布案件信息55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州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有力领导的结果,离不开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州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全州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州委“337”工作思路,贯彻省委抓工作“三部曲”、坚持州委“三严三化三实”工作导向,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以更优履职服务保障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河新篇章。


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积极投入更高水平平安红河、法治红河建设,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妨害经济发展、影响社会安定的各类严重犯罪,抓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做实检察为民实事。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加强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检察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安全生产、食药安全、医保、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司法保障,依法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州委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以“三个善于”理念引领高质效监督办案,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深化检察改革各项任务,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深化人才强检,加强紧缺人才培养,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狠抓“三个规定”落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使命如炬,初心如磐,我们将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用心用情办出更多让人民有感受、社会有共鸣、法治有回响的高质效案件,不断推进红河检察新发展,为开创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实践崭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责编:王静旎 李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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