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人社等部门协同联动,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同步深挖彻查背后的风腐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纪法意识,严守纪法底线,现将查处的四起酒驾醉驾案例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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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6日,田鹏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后予以行政处罚。后查明田鹏举酒驾前一晚,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饮酒。2024年11月,参与宴请人员受到相应组织处理,田鹏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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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安红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后予以行政处罚。经核查,其酒驾行为背后未发现相关风腐问题。2024年12月,安红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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