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连载(14-18)

文摘   2024-10-28 16:47   陕西  

为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编写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一书。本书全文收录全会《决定》和有关领导同志的重要文章,着重对百余个问题进行解答,是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的权威辅导材料。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第31—42页)



14.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主要有哪些要求?

《决定》提出:“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这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培育扩大内需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也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把扩大内需作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着力点,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对推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进行了长远谋划部署。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当前,我国国内市场基础更加扎实,空间更趋广阔,内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同时要看到,我国扩大内需仍面临不少制约,资源要素流动不畅、一些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影响制约内需潜力释放,劳动、土地、环境等要素趋紧制约投资增长,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内需市场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社会民生,是经济发展的主要依托。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有利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充分激发内需潜力,有效发挥需求对供给的牵引作用,推动经济长期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有利于防范化解内外部风险挑战,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培育新形势下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要强化各项重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一是健全投融资体制机制,优化投资结构。完善投资管理模式,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加强投资审批数据部门间共享。强化投资支持政策,完善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和促进投资落地机制,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和引导力度,加强投资项目特别是备案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创新融资机制,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健全投资项目融资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融资功能。二是完善消费支持政策,持续释放消费潜力。加快完善“想消费”、“敢消费”和“能消费”的政策环境,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增强人民消费能力。聚焦汽车、住房等关键领域,减少限制性措施,对可以依靠市场充分竞争提升供给质量的服务消费领域取消准入限制,持续释放服务消费潜力。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多元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高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公共服务支出效率,积极推进首发经济。建立健全适应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三是健全现代市场和流通体系,促进产需有机衔接。优化现代商贸体系,加快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商贸流通业态融合创新。发展现代物流体系,促进现代物流业与农业、制造、商贸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四是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商品和服务质量。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

15.如何理解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

《决定》提出:“完善市场准人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这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市场准入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之一,是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2018年起,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逐步建立,清单历经3次动态修订,事项大幅缩减。“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全面确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稳步开展,一批人民群众关心、企业关切的典型准入壁垒有效破除。海南、深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南沙等放宽准入政策措施出台落地,市场准入制度体系逐步建立,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要看到,市场准入制度还不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不健全,市场准入制度落实执行存在不足,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规则标准不明确,准入环境有待优化。伴随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对构建高标准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人环境,有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减少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破除各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市场隐性壁垒,推动实现公开公平市场准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高各类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可预期性,充分释放经营主体活力,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制度保障;有利于为新业态新领域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新业态新领域更好更快发展,推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要强化宏观统筹协调,持续健全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推动市场准入制度框架更加完备。一是加强市场准入制度顶层设计,推动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新体系。二是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清单事项内容向社会全面公开。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和增设准入条件,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三是科学确定市场准入规则,实施宽进严管,放开充分竞争领域准入,减少对经营主体的准入限制。对关系国家安全和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重大公共利益的领域,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依法实施准入管理。四是创新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按照标准引领、场景开放、市场推动、产业聚集、体系升级的原则路径,分领域制定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实施方案,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五是加大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力度,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生产力布局,以法规政策、技术标准、检测认证、数据体系为抓手,选择重点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分批制定和推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做好特别措施的落地实施,及时进行政策评估和推广应用。六是加强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和监督管理,加强准入效能评估,实现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覆盖,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强化准入监管,建立与市场准入相适应的监管模式,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觉、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良好格局。

16.为什么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

《决定》提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和法治经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强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日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基本形成,信用观念逐步深人人心,知信、守信、用信意识不断增强,信用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升政府治理和服务效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社会信用体系仍存在制度规则不够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开放不足、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市场化社会化应用不深、信用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

第一,这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石,社会信用正在成为维系市场经济中各个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重要纽带。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良好的信用关系是激发经济活力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运行的基本保证。诚信是商品和服务大范围流通交易、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基本条件,货畅其流、商行天下,靠的就是信用商誉。生产力水平越高,市场化程度越深,对社会信用的要求也越高,健全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

第二,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社会信用体系和依法治国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方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支撑。社会信用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致力于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这一体系的构建和运行,离不开法治化水平的持续提升,以法治保障信用。另一方面,法律的有效实施需要相应的社会信用依托,需要社会风尚和道德水平的整体改善。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的健全,将有力地提升全社会的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提升全民的道德素养,从而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第三,这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在于培育各类主体契约精神,形成守信用信自觉意识,构建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一方面,政府机关要守信用信。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兑现和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订立的各类合同,增强政府公信力。创新信用治理理念,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以信用状况为导向科学配置监管资源,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另一方面,经营主体要守信用信。加强自身信用管理,做到诚信经营,在全社会形成强烈的信用意识和文化氛围。

第四,这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选择。“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良好的信用环境不仅关乎社会的经济利益,更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中华民族有几千年文明史,一直倡导人无诚信不立、家无诚信不睦、商无诚信不富、业无诚信不兴、政无诚信不威、国无诚信不稳、世无诚信不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诚信应当成为全国人民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需要综合施策:一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法规制度建设,加快社会信用立法进程。二是夯实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基础,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推动信用信息依法合规流通交易。三是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拓展信用在行政管理、社会治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深层次应用。四是培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化社会化力量,支持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五是加强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守信践诺良好社会风尚。

17.怎样理解发展以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生产力?

《决定》提出:“发展以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生产力。”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揭示了新质生产力的基本特征,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对发展生产力的新的重大要求,需要我们准确把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第一,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离不开高技术。生产力是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在生产力各要素中,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对生产力的质态具有决定性影响。从工业革命的历程看,从18世纪的机械化,到19世纪的电气化,到20世纪的信息化,每次重大科技创新都带来社会生产力大解放。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技术广泛渗透,带动了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为特征的重大产业和技术变革。新质生产力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在基础研究重大突破及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成果应用基础上产生的,是社会生产力的又一次解放。近年来,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高,量子信息、脑科学等基础研究领域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创成果,人工智能、光伏、锂电池、合成生物等新技术创新成果加快应用,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有力支撑了新质生产力发展。

第二,新质生产力以资源优化配置为支撑,应具有高效能。新质生产力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为基本内涵,优化要素投入配置,提升要素组合效能,带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从生产力发展历史看,每次生产力水平的跃升,都伴随着生产要素范围及其相对重要性的不断拓展变化。从劳动、土地到资本、技术,再到知识、管理,再到数据等,生产要素的内涵在持续拓展;同时资本、技术要素密集度不断提升,人力资本、知识、管理等的作用大幅提高,数据等新型生产要素的倍增作用凸显。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资源禀赋条件已经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增长动力正逐步从主要依靠资源要素外延式投入转向依赖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带来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过去10年我国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速高于经济增速,到2023年已经提高到16.2万元/人的新水平。

第三,新质生产力以产业深度转型升级为表征,必然是高质量。产业是生产力的载体,产业转型升级是生产力变革的表现形式。人类每一次重大科技革新都会深刻改变产业形态和生产组织方式,带来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的迭代升级,从蒸汽机、纺织机、铁路,到电力、石油、化学、汽车,再到原子能、计算机、航天技术等。新质生产力同样带来产业结构、企业形态、产品质量发生重大变革。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具有创新活跃、技术密集、价值高端、前景广阔等特点,是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近年来,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202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超过13%,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等优势领域加快发展,在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也形成一定领先优势,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产业基础不断夯实。

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一个新的战略举措,在理解和落实中有两点需要注意把握:一是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是忽视、放弃传统产业。传统产业在我国制造业中的占比超过80%,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底座。传统产业不代表落后生产力,通过技术革新可以激发传统产业焕发新生机,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来源。二是发展新质生产力不要一哄而上、泡沫化,而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我国幅员辽阔,区域发展差异大,不同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不尽相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着力点就有差异。各地区要找准自身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定位,尊重产业发展客观规律,充分发挥本地区发展潜能和比较优势,打好“特色牌”、下好“先手棋”,稳扎稳打发展新质生产力。

18.为什么要建立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机制,合理降低制造业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

《决定》提出:“建立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机制,合理降低制造业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这是从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的战略高度,对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实体经济根基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其重要性紧迫性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

第一,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是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和成为经济强国的基础。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就是要将制造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占比维持在一个合理区间,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基础性、全方位支撑。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是指促进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有效向制造业聚集,促进制造业保持合理比重。制造业综合成本是制造业投入的总成本,既包括显性成本如税费负担、物流成本、要素成本等,也包括隐性成本如法治环境、营商环境等。从世界经济发展史看,英国、美国、德国、日本能够先后成为经济大国强国,无一不是因为大力发展制造业。进入后工业化阶段后,英国、美国制造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下降较快,产业空心化问题凸显,直到近年来美国等开始重视解决这一问题,加大力度吸引制造业回流本土。而德国、日本制造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则长期稳定在20%以上,制造业一直是其参与国际竞争的“杀手锏”。

第二,我国制造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挑战。长期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制造业发展,我国制造业已覆盖31个制造业大类、179个中类、609个小类,增加值占全球比重约30%,500多种主要工业产品中,我国有220多种产品产量位居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出口连续15年保持全球第一。制造业不仅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也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立于不败之地的底气和本钱。同时要看到,制造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16年的28.1%下降至2020年的26.3%,到2023年为26.2%,2013年至2022年制造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占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比重也下降了近7个百分点。制造业稳定投入机制不健全、综合成本高是制约制造业保持合理比重的重要因素,主要有金融支持不足,税费负担偏重,产业人才有缺口,制造业同房地产、金融等行业的成本收益关系不合理,资源要素存在“脱实向虚”的倾向等。此外,我国制造业在全球产业分工中总体上仍处于价值链中低端,在一些重要细分领域存在短板,关键核心技术存在“卡脖子”问题。我国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既重要而紧迫,又有很大潜力和空间。

建立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机制,合理降低制造业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重点要有效解决体制机制堵点卡点。一是强化要素保障。推进制造业人才供给结构改革,优化制造业人才激励机制,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建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激励约束机制,激励金融机构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信贷规模。积极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直接融资工具。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加快健全数据要素治理制度。健全完善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等交易机制。二是降低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消费税制,推进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发挥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优惠等政策作用。进一步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审查制度,研究制定适应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等新领域新赛道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建立健全与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社会环境,鼓励和引导企业坚守实业、做强主业、做精专业,打造中国品牌,建成百年老店。

来源|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

编辑 | 王泽民

审核 | 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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