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改后"省军区'第一政委'成为历史,省委书记任省军区'第一书记'!"

文摘   职场   2024-07-19 08:59   河南  

在中国的省级行政区中,省委书记作为地方党政“一把手”,同时还兼任省军区的“第一政委”,这种“军政双管”的模式在军改前相当普遍。然而,随着军改的推进,这种模式发生了一些变化,省委书记不再直接兼任省军区的“第一政委”,而是改为兼任省军区党委的“第一书记”。这一调整不仅限于省级层面,在地市级和县级也有相应的改变。本文将探讨这一变化的背景、原因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

(一)“军政双管”模式的历史渊源

在军改前,省军区系统和武警部队都采用了“军政双管”的模式,即地方党委书记兼任省军区系统的第一政委,公安系统的局长或厅长兼任相应行政区域内武警总队或支队的第一政委。这种模式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协调军地关系,确保有效沟通和合作。

(二)军改后“第一政委”变“第一书记”

军改后,地方党委书记兼任省军区系统的第一书记,而非之前的“第一政委”。具体而言,省委书记兼任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市委书记则兼任军分区(或警备区)的第一书记。这一变化适用于所有省级军区,无论是陆军总部管辖的省军区还是军委国防动员管辖的省军区。

(三)“第一书记”和“第一政委”的区别

“第一政委”主要负责省军区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参与省军区的军事工作和党委工作。而“第一书记”则是省军区党委的“第一负责人”,对省军区的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这意味着,“第一书记”需要对省军区的军事、政治、后勤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管理。

(四)军改后的省军区职责调整

虽然各省军区的名称各异,如湖北省军区、北京卫戍区、新疆军区、重庆警备区等,他们都统一归类为省级军区。这些省军区主要负责国防动员、兵员征集、军事设施保护、民兵训练与管理,以及协调军队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此外,他们还承担着后备力量的建设、国防教育和宣传等任务。然而,在 2016 年的军事改革之前,省军区的职责范围更加广泛。军改前,省军区除了上述职责,他们还负责退役军人安置、预备役部队的训练和管理、边防和海防的管理。

军改后,省委书记不再兼任省军区“第一政委”,而是任省军区“第一书记”。这一调整意味着省军区可以更加专注于他们的核心职能,如国防动员和军事设施保护。同时,这也有助于更好地协调军地关系,确保军队和地方政府的有效沟通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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