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经市政府同意,自2025年2月5日(星期三)起,市政务服务中心及车辆管理分中心、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社会保障分中心、农机服务分中心、办税服务分中心,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工作时间调整为:9: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合理安排办事时间。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经市政府同意,自2025年2月5日(星期三)起,市政务服务中心及车辆管理分中心、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社会保障分中心、农机服务分中心、办税服务分中心,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工作时间调整为:9: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合理安排办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