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卫健委回应!生育第一、二、三个子女,产假咋休?离婚再复婚能休婚假吗?

文摘   2024-11-05 16:31   河北  
最近,
“离婚后再复婚能否休假
”这个问题登上了微博热搜。
有网友说,
她和老公几年前离婚,
今年计划复婚,
咨询是否可以享受婚假?
产假又如何休息?
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卫健委。

市卫健委工作人员表示,在河北省依法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十八天的婚假。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



此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延长产假六十天,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九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

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儿假。

婚假、产假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此外,婚假、育儿假、护理假是自然假,育儿假不能叠加使用。(记者 赵娜 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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