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从事书画、写作
讲学、审稿等
并从中领取报酬
是否涉嫌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呢?
根据有关规定,从事书画、讲学、写作、审稿等行为并获取收益,如果没有影响正常工作或行使职权,没有索取收受与付出不对等的财物,均不算是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但如果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借口从事书画、文艺创作等,变相谋取不正当利益,甚至变相收受贿赂,那就涉嫌违纪违法,甚至涉嫌职务犯罪了。
三条红线,请注意!
三种情况,请警惕!
注意!以上这些都是违规行为
掩盖不住权钱交易的本质
难逃纪法惩罚
纪嘟嘟温馨提示
来源丨福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