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从2024年11月18日开始,县委巡察组分别对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县优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县委党校、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二、巡察组任务分工和信访渠道
1.县委巡察一组(负责巡察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巡察时间为30天左右,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12月13日。)
组长:余国卿;副组长:黄梅花
专门值班电话:17350509237(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8:00)
办公接访地点:清流龙津国际大酒店七楼(北大路219号)
联系信箱: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前门入口处(北大路82号)
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办公楼右侧入口(北大路82号)
2.县委巡察二组(负责巡察县优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巡察时间为30天左右,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12月13日。)
组长:邢冰玲;副组长:黄慧敏
专门值班电话:17350379795(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8:00)
办公接访地点:清流龙津国际大酒店七楼(北大路219号)
联系信箱:县优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大门口
3.县委巡察三组(负责巡察县委党校、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巡察时间为30天左右,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12月13日。)
组长:黄秀清;副组长:李跃荣
专门值班电话:17359863519(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8:00)
办公接访地点:清流龙津国际大酒店七楼(北大路219号)
联系信箱:县委党校大门口(碧林北路455号)
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大门口(北大路7号)
统一通信地址:清流县委巡察办(碧林北路459号);邮编:365300。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监督,特公布巡察组干部监督电话(0598—5333058),工作时间正常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