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进一步彰显执行威慑力,12月6日,滨海法院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集中攻坚、精准发力,以实实在在的执行质效回馈人民群众的殷殷期盼。
本次集中执行,共计出动干警28人,车辆6辆,涉执行案件数18件,拘传10人,拘留2人,执行和解10件,实结4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14500元,和解金额677800元。
曲某申请执行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标的为41000元。申请人曲某联系到我院执行干警尤庆旭,称被执行人王某近期在其舅舅位于陈涛镇的某工厂上班。之后,执行干警火速集结赶到现场,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正准备外出送货,执行干警随即对其进行拘传。此时被执行人王某的舅舅陈某出面协调,称愿意替王某垫钱还钱,但无法一次性还清。经执行干警协调,申请人曲某同意由陈某当场还款20000元,剩余21000由陈某担保,保证于春节前(腊月二十前)还清。
射阳县某农资经营部(以下简称经营部)申请执行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曾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沈某在履行首期款项后就未再履行还款义务。我院执行干警于筱楠对被执行人沈某实施拘传,并现场组织双方对账,经协商,双方同意45000元一次性结清。被执行人沈某当即联系亲友转账,该案执行完毕。
张某申请执行马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执行干警郑宇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马某住所地。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马某进行释法明理,但马某始终抗拒履行。在了解到被执行人马某有一个8岁的儿子且成绩优秀后,执行干警随即改变策略,与马某耐心分析被拘留的弊端以及对孩子成长的影响,最终马某表示愿意分期履行。申请人张某考虑两人是多年好友,且目前马某经济压力确实较大,表示同意分期履行。马某现场交付8000元,该案顺利和解。
李某某申请执行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为270000元,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对执行方案未达成一致。我院执行干警张秉廉拘传被执行人王某,到院后,王某表示该交通事故申请人李某某也负次要责任,目前已经准备起诉。后经过执行干警主持调解,被执行人王某自愿放弃起诉,申请人李某某放弃部分金额,最终以70000元标的达成和解,王某当场履行30000元,余款分期执行。
来源:滨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