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0日,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局检验检测中心燃气表检测室负责人曾某和该室职工熊某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予以曾某诫勉谈话、予以熊某谈话提醒的处理。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中心燃气表检测室负责人曾某和该室职工熊某,在明知膜式燃气表检定装置年审认证已过期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继续使用该装置为企业燃气表进行检测。直至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4月29日对该中心进行计量技术机构监督检查时,发现曾某和熊某在燃气表检测工作中存在违反检定规程乱出证、工作不实的问题。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属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属于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行为的违法行为。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第十二条之规定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