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邹汾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邹汾生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邹汾生,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江西丰城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2月参加工作。曾在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