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阿尔山市人民法院举办“山小法强基计划”第四期活动,党组成员、挂职副院长刘春琳讲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解读会,切实增强法院队伍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领导班子成员、环节干部及全体干警参加学习。
“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隔离带”和“防火墙”,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的内在要求。刘春琳同志通过鲜明生动的典型案例,从什么是“三个规定”及规范对象到最高法院、自治区高院对“三个规定”的工作要求,并结合自治区高院督察局工作经历,详细解读了关于落实“三个规定”的相关文件精神,包括针对如何理解“线索”、需要填报的情形、各类人员接触交往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意见。
通过此次解读,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把“三个规定”的学习和推动法院工作相结合,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坚持用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约束自己,通过共同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作者:李金昆
编辑:李金昆
一审:李金昆 二审:赵春苗 三审:李谢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