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那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靖西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梁显锋涉嫌犯受贿罪一案。那坡县人民法院院长邹卫担任审判长,那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凌瑞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
2005年11月至2022年6月,被告人梁显锋在担任靖西县中医医院、靖西市人民医院院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482.6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
梁显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等相关证据,被告人梁显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梁显锋进行了最后陈述。案件将择期宣判。
靖西市纪委、监察委组织靖西卫健系统工作人员、广西那坡农村商业银行组织员工共计100余人旁听庭审。
来源 | 那坡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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