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廊坊霸州市霸州开发区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有患者家属在该院拉横幅、摆放水晶棺。9月18日,霸州开发区医院就此事发布情况说明。
全文如下:
9月15日,在发生“霸州类风湿医院草菅人命”网络舆情后,霸州开发区医院院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详细调查,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图源:霸州开发区医院
患者赵某某,女,51岁,霸州市人,于9月3日上午8时6分因患有子宫肌瘤在霸州开发区医院住院治疗,入院后心电图、彩超、血常规、血脂、血糖、肝肾功能、凝血四项等术前检查未见明显异常,医生组织术前讨论,病人符合手术指征,向患者及家属交待预施行腹腔镜下子宫全切术,并详细交待手术可能会带来的风险,患者及家属同意承担手术风险,并签字表示理解。
9月5日上午9时左右,病人进入手术室,在全麻下施行手术治疗,手术顺利完成,当日上午12时09分病人安全返回病房,生命体征平稳,于下午2时27分左右,医护人员在观察中发现患者情况异常,表情淡漠,第一时间请医院内科医生会诊,进行核磁检查后考虑左侧额顶叶脑梗,与患者家属达成一致后,霸州开发区医院派120救护车在三名医护人员的陪同下转至北京宣武医院,宣武医院检查报告显示左侧额叶、基底节区急性脑梗死,并交待病人病情不支持手术治疗,又因宣武医院床位紧张,建议转入北京右安门医院住院保守治疗,病人家属同意并入住右安门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同时霸州开发区医院在事发当晚就封存病人病历,保全医疗证据。并于次日将此事上报霸州市卫健局医政科报备。
9月8日晚上10时,病人家属电话告知霸州开发区医院病人病情恶化,医疗费用紧张,接到消息后,出于对病人生命健康的关心,霸州开发区医院连夜组织两名妇产科医生前去北京右安门医院探望病人,凌晨两点到达右安门医院,并交给病人家属壹万元人民币(我院医生多人凑的救命钱),作为人道救助垫付资金。
9月12日,家属主动放弃右安门医院治疗,回到廊坊第四人民医院住院。
9月14日,病人在廊坊四院生命体征消失。至于病人在北京右安门医院治疗期间病情突然加重的具体原因,家属始终未透露实情。
霸州开发区医院在病人回到霸州后第一时间和病人家属委托人进行沟通,双方同意共同委托律师介入协商处理此事。
9月15日上午10时,到霸州市某某律师事务所商议解决办法,确定最终解决方案。律师首先告知患者委托人应保留死因尸检权利,在协商过程中,死者家属在未通知律师事务所的前提下,自动放弃协商解决途径,于当日下午2点30分左右突然到霸州开发区医院拉横幅、把水晶棺摆放在一楼门诊大厅,正如网友发布的视频所示。
因此行为扰乱公共秩序,妨碍正常医疗活动,为霸州开发区医院就诊患者带来恐怖情绪,影响患者就医,损害他人权利,霸州开发区医院工作人员依法报警,霸州市站前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民警到霸州开发区医院后及时了解情况,积极劝阻家属终止其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告知家属应依法维权。家属不听劝阻,依然在医院大吵大闹,侮辱谩骂。警方依法撤掉病人家属悬挂在医院门口的横幅,再次警告患者应依法维权。至今水晶棺依然摆放在霸州开发区医院就诊大厅,家属继续挂起白布横幅,在医院摆放花圈,焚烧纸钱,饮酒聚餐,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侵犯医院权利。
综上所述,自病人发生脑梗死至今,霸州开发区医院始终高度重视,时时关注,积极解决问题,自始至终无推诿,无推卸,无拖延。
根据目前事态,霸州开发区医院集体决定依然积极配合,选择依法依规,遵照国家指定的医疗纠纷解决办法解决问题,通过医学鉴定科学确定应该承担的医疗责任。目前,霸州开发区医院已单方向霸州市卫健局提出医疗鉴定申请。
霸州开发区医院声明:
1.院方本着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态度支持患者家属合理合法进行维权。
2.希望患者家属通过司法途径明确责任,如我方确有责任,院方将依法承担,绝不推诿。
3.对于此次医疗纠纷处置过程中患者家属对我院正常诊疗活动所产生的恶劣影响,我院保留依法追责的权利。
4.我们呼吁新闻媒体的报道应该中立、客观、公正,营造安全的医疗执业环境,构筑和谐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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