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2023年度从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公示
各位考生: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2023年度和2024年度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藏组发〔2024〕68号),现将昌都市2023年度从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考生可通过姓名、准考证号码查询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详见附件)。
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市委组织部同市人社局根据总成绩情况,按年度拟招录(聘)名额总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总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30%,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体检相关事宜
根据《关于印发〈昌都市2023、2024年度从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党组发〔2024〕46号),由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社局选派专人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到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完成后将体检结果、体检发票和体检表送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昌都大厦东侧817),体检费用由市委组织部统筹解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规定对体检结果进行确认,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聘)用资格,从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 示 期:2024年9月23日—9月29日
监督电话:0895—4821815
附件:
昌都市2023年度从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情况汇总表
中共昌都市委组织部 昌都市人社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