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批准,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对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股原负责人李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在残疾人技能培训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多支付培训费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承办培训业务和项目招投标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要他人巨额财物。
李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埇桥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宇开除党籍处分;由埇桥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