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新华社》《闽北日报》以《顺昌县检察院做实生态和公益诉讼检察,助力“零碳顺昌”建设——彰显担当作为 护航绿色发展》为题,报道我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瞄准顺昌县委县政府“零碳顺昌”战略定位,将“检察+碳汇”烙刻进依法能动履职的工作实践中,综合运用生态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打造“一路碳寻”生态和公益诉讼检察品牌,不断用检察担当作为,守护顺昌绿色发展。全文如下:
顺昌县检察院做实生态和公益诉讼检察,助力“零碳顺昌”建设——
彰显担当作为 护航绿色发展
日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了福建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顺昌县成功入选碳达峰试点城市。
近年来,顺昌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瞄准顺昌县委县政府“零碳顺昌”战略定位,将“检察+碳汇”烙刻进依法能动履职的工作实践中,综合运用生态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打造“一路碳寻”生态和公益诉讼检察品牌,不断用检察担当作为,守护顺昌绿色发展。
以“碳”代“赔”
打造“检察+碳汇”生态修复机制
“我自愿认罪认罚,愿意通过购买碳汇的方式来弥补被毁坏的林地。”2020年3月,在办理吴某某滥伐林木一案时,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滥伐的林木系其所购买山场上的林木,无补植复绿的基础条件,顺昌县检察院大胆提出认购碳汇替代性生态修复新模式,最终引导吴某某自愿认购了4万元碳汇量。顺昌县法院鉴于其有自首、认罪认罚、购买碳汇等情节,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被告人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该案是全国首例被告人自愿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案件。检察机关在依法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时,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主动履行检察职能,引导犯罪嫌疑人自愿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
以此为契机,顺昌县检察院先后与县法院、林业局分别会签《关于在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中引导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人以认购碳汇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意见》和《关于建立“检察+碳汇”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出“检察+碳汇”生态修复机制。截至目前,顺昌县检察院已引导45名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人认购林业碳汇11600吨,经济价值116万元,用于替代性生态修复和乡村振兴、清洁发展等领域,走出了“两山”转化的司法新路径。
多元治理
深入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为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充分发挥“大数据+检察”职能作用,顺昌县检察院在顺昌县生态联合执法中心成立了驻顺昌县生态领域联合执法中心联络室,将基层平安指导员作为一线观察员,常态化开展多部门巡查监督,延伸公益诉讼监督触角。同时,联合相关行政部门结合赶圩日开展打击非法电鱼专项行动,发放《关于严厉打击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通告》等宣传资料200余份,呼吁广大群众共同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形成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推动美丽河湖建设的多方合力。
县检察院还依托“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多次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往各乡镇、餐馆、农贸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杀害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共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6件7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督促7名违法行为人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64700元。
此外,该院扎实推进“闽江源头流域生态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护航乡村振兴”等专项监督行动,以专项工作带动公益诉讼深入开展。今年以来,共受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1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0件、以圆桌会议形式磋商解决受损公益案件9件,以最少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
延伸领域
以文化品牌创建赋能检察工作
2023年9月,顺昌县检察院在顺昌林业科技示范林挂牌成立了全市检察机关首家林业碳汇生态和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基地。
“只要扫一扫牌子上的二维码,就能认领这棵树,捐献这棵树未来几年可产生的碳汇量。”在讲解员的介绍下,在场人员纷纷举起手机扫码,以认购碳汇的方式抵消了当天活动所产生的碳排放。
顺昌县检察院在“检察+碳汇”机制基础上,创建了“一路碳寻 检绘蔚来”检察文化品牌,并代表南平市检察机关参加由最高检举办的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品牌选树”活动,获得全国四十强的佳绩。
同时,该院以顺昌县森林生态银行、顺昌县生态联合执法中心等平台为载体,围绕生态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探寻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和方法,用检察担当作为,描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
来源:闽北日报
作者:何 晴
编辑:王琪
校对:杨艳雪
审核: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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