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搬”进“共有产权”房 筑就百姓安居梦

民生   2024-11-18 22:12   福建  

老刘,这边还是做房间比较好,咱们孙女来了可以有房间住。”“这房子采光真好,咱们还能坐这晒太阳。”……近日,从元坑镇洋坊村搬迁出的刘长浮妇正在新房内讨论间规划,谈到新居,刘长浮脸上挂满笑容。

购房人 刘长浮:



今年“6·9”洪灾时,紧靠着房子的后门山发生塌方,导致墙体出现了很多裂缝,出于安全考虑,村委会和有关部门建议我们搬迁,但购买县城内的房子对我们来说比较困难,好在有“共有产权房的政策。

为此,有关部门与刘长浮夫妇沟进行沟通,宣传搬迁安置补偿机制和“共有产权”房的政策。在了解到可享受双重福利政策时,老两口当即同意今年10月搬迁。

购房人 刘长浮:



共有产权”房和搬迁补助福利的同步享受,很大程度地缓解了我们的购房压力。现在住得安全,子女放心,进了城,孙女们也能就近入学,生活越来越好。

近年来,我县重点关注居住在易受各类自然灾害威胁区域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群众自愿、试点先行、先急后缓、应搬尽搬、循序渐进”原则,多部门协调联动,实施避险防灾安居工程,针对“6·9”极端暴雨洪涝灾害转移搬迁对象进行分类安置补助,坚持城镇安置与农村安置相结合,采取多样化搬迁安置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村民给予每户15万元的补助资金,并对进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再依据旧宅基地面积,给予8至10万元的房票补偿。

在安置补偿政策的基础上,县有关部门就搬迁户进城安居难的问题进行深入协商讨论。“为让村民能搬得出、能安居,我们与县住建局就‘共有产权’房政策中的福利政策进行互补叠加享受,并加强政策宣传,与搬迁安置对象进行沟通协调,确保最大程度惠及民生。”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股负责人骆燊说道。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生兴



我们不断深化房票政策,将房票政策延伸拓展用于社会治理,推动“房票”从城市片区开发向解决地灾点搬迁补偿、退宅还耕补偿等领域拓展延伸,扩大应用场景,助力城乡治理水平提升。





我县大力创新“共有产权”房政策应用场景,采取计价面积和补助标准双重奖励,让搬迁安置对象在享受搬迁补助资金及房票奖励的同时,可使用“共有产权”房政策福利,按政策规定的最低首付比例,每套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房票补助选购住房,极大缓解搬迁安置对象进城购房压力,让群众“安居”又“安心”。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廖敏恺 吴艺红

编辑:王琪

校对:杨艳雪

审核: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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