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25日。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将产生待遇等待期。
1.老年居民、成年居民财政补助1110元,个人缴费620元,其中分别含长期护理保险费40元,30元。
2.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在托幼儿及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财政补助1120元,个人缴费530元,其中分别含长期护理保险费40元、30元。
3.全市大中专院校(含中职教育)学生财政补助1320元,个人缴费330元,其中分别含长期护理保险费40元、30元。
1.江苏医保云APP
在“家庭共济”功能模块进行“账户绑定”后,点击“账户缴费”,缴费类型选择“居民医保”,可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近亲属缴费。
2.微信或支付宝
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为自己或者他人缴费。
3.云闪付APP
搜索“江苏社保缴费”小程序,为自己或者他人缴费。
4.银行网点
启东市内合作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江苏银行、启东农商银行。
不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首次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户籍所在区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方可缴费。断保居民也需先办理参保登记。
不需要。直接缴费,缴费即参保。
新生儿家长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时,可同时申请新生儿参保。新出生的婴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足额交纳出生当年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持我市居住证的居民,在外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意愿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凭相关证件在常住地区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费后按规定享受我市居民同等待遇。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困境儿童、特困职工及家庭成员大重病患者、重点优抚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以及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具有启东市户籍的70岁以上老党员、90岁以上老年人和经卫健委认定的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全额资助。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居民医保缴费与待遇保障直接挂钩,属于参保范围的居民,需按规定及时、连续参保,不间断缴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参保长效机制。
一是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
自2025年开始,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参保后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二是设置变动待遇等待期。
每多断保一年,变动待遇等待期多增加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补缴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需特别注意,待遇等待期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等待期具体标准根据省、南通市医保部门规定。
友情提醒:“江苏医惠保1号”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保险,如参保对象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能投保“江苏医惠保1号”,即使投保了“江苏医惠保1号”,也无法享受到相应的保险保障。
参保政策咨询热线:12345、83212393
税务缴费咨询热线:12366
社保卡咨询电话:12333、83107102
编辑 张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