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作为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人民法庭既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也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在创新社会治理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为加快“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六安中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法庭“枫”景线』专栏,陆续刊发基层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近日,金寨法院江店人民法庭走进白塔畈镇,巡回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并于2024年在老家按照当地习俗举办婚礼,未办理结婚登记。举办婚礼后,两人矛盾较多难以再继续共同生活,决定解除婚约。但对于彩礼返还问题双方争执不下,故张某起诉至我院要求被告王某返还彩礼及金银首饰。
庭审中,法官就案件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原被告双方举证、质证及充分发表了各自辩论意见。同时,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开展调解,但因原被告之间意见矛盾较大、双方调解意向差距也较大,第一次调解未成功。
庭后,办案法官再次联系原、被告及双方亲属当面调解,从情理上、风俗上继续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王某当场退还彩礼10万元。法官还就地开展普法宣传,结合案例用通俗语言为群众解读民法典关于彩礼的规定,倡导村民树立正确的婚嫁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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