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时许,聊城一小女孩落水……

乐活   2024-09-04 00:00   山东  

“警察同志,有个小女孩儿落水了!

随着水流在漂浮,快来人啊……”

9月1日17时许,冠县公安局清泉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报警。情况十分紧急,接警后民辅警立即赶往现场。

远远地看到一个女孩在河水中不断沉浮,只剩下一个脑袋浮在水面,值班民辅警迅速向女孩落水位置疾跑。

辅警李玉平来不及思考,边跑边脱下自己的上衣,找准位置后,从两米高的岸边石上,毫不犹豫的跳入河里,快速游到了女孩的身边,一把抓住女孩。

“警察叔叔,我好冷,好难受,快救救我……”,耳边传来了女孩儿微弱的求救声。“别怕,有警察叔叔在,一定会没事的。” 李玉平一边安慰女孩,一边将女孩托举起来向岸边游去。此时岸上的民警向他们抛来了救援绳,“一、二、三……”在大家的合力下,两人顺利上了岸。

太棒了,救上来了!”“整个救援过程太迅速了,短短3分钟就挽救了一条生命!”在场群众纷纷为李玉平的英勇无畏、舍己为人点赞。

李玉平将女孩安置到警车上,通过询问女孩身体情况,确认其意识清醒、身体皆无大碍,直到女孩儿上了救护车被送往医院,这才安下心来。

“我当兵的时候学过游泳,当时一切发生的太快,有人落水了,就一定要救,晚几分钟就会出人命,周围人少,都不会游泳,我是一名老兵,又是一名党员,当时只想着必须出手把人救上来,来不及考虑其他的事情了。”事后李玉平回忆道。

李玉平及时伸出援手,跳河救人的英勇行为,受到过往群众的一致好评。周围群众表示,他这种于危急时刻冲锋在前,救群众于水火之中的英勇行动,尽显人民警察本色。他用实际行动书写了一名优秀公安辅警的职责、使命与担当。

(一)正确学会自救。若不慎落水,千万不要惊慌,要采取正确的措施自救,争取获救机会。如若不熟悉水性,应该快速把头向后仰,嘴巴向上,尽量使口鼻露出水面,不能将手向上举或者挣扎,以免使身体下沉。
(二)正确进行施救。若碰到有人溺水,要第一时间大声呼叫,并及时拨打110,寻找杆子、树枝、长棍等,附身趴下,让溺水者抓住另一端慢慢把溺水者拉上来,或寻找漂浮物扔给溺水者。

(三)如何避免溺水。出门外在应远离水库、池塘等野外危险水域,不要私自去危险水域游泳戏水。在河边游玩时,要时刻提高防范意识,避免长时间在河岸边逗留,减少落水隐患。

来源:冠县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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