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两病”政策
何为门诊“两病”?
门诊“两病”指的是:高血压、糖尿病。
哪些人可以享受“两病”门诊用药医保报销政策?
参加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高血压患者或糖尿病患者(已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除外)。
“两病”认定手续怎么办理?
办理“两病”门诊用药所需资料及认定、备案“两病”门诊用药指对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高血压病、糖尿病患者,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相关诊断证明、辅助检查化验单 (原件或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至户籍地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定并备案后,即可享受此保障 (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的“两病”患者,不纳入此保障范围)。对卫生健康部门纳入规范化管理的“两病”人群,可在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整体进行医保“两病”专项备案,不再进行资格认定。
“两病”患者在哪里购药可以报销?
“两病”患者在所在统筹地区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社以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购买高血压、糖尿病药品,只要是医保目录内药品均可按照“两病”政策报销。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药品费用实行即时结算。
“两病”门诊用药报销待遇有哪些?
“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标准: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支付比例为50%。
年度无起付线,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高血压病360元、糖尿病300元。
门诊慢特病政策
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参保人患有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用药的,符合门诊慢特病鉴定标准,相关门诊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管理。
申请所需资料:参保人身份证(社保卡)、近两年内住院病例(无住院病例的可提供两次以上门诊病例)、诊断证明、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申请程序:符合门诊慢特病病种的参保患者(委托人)携带申请资料到白水县医院、白水县中医院、白水宏会医院、白水济民医院、白水康宁精神病院(统称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窗口递交资料,由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填写《门诊慢特病申请认定表》、组织专家鉴定,初审通过录入医保信息系统,并登记造册报县医保经办中心居民慢性病股复审,复审合格后返鉴定机构下发《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请认定表》。
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待遇期限:审批通过患者待遇支付实行年度参保、年度享受,以自然年度为待遇周期;参保人取得门诊慢特病身份后次月开始享受待遇,期限为两个参保年度,期满需要续签的,在待遇期结束前一月内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原慢特病审批表到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续签手续。
慢特病病种封顶线如何计算:参保人取得门诊慢特病身份后次月开始享受待遇,初次认定门诊慢特病身份年度的最高支付限额为该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月平均值乘以剩余月份数取整确定(如:高血压4月起享受待遇,初次年度支付限额为5000÷12x9=3749.99元)。
参保人员罹患多种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疾病时,允许同时申报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特病,只计一次起付标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照通过病种的第一个病种限额+第二个病种的1/2限额+第三病种的1/4限额,依次类推,多病种最高支付限额按照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门诊慢特病费用报销:已开通直接报销的定点医院就诊:参保患者持《门诊慢特病申请认定表》复印件、门诊发票、处方、涉及检查化验提供检查化验报告单等资料在就医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报销;直接报销的定点药店购药:持《门诊慢特病申请认定表》复印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开具的处方在药店直接结算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