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群众举报称:“我县尚水苑小区内有人组织传销活动。”接到该线索后,大队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精干警力,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置。
该公司名为陕西众数商贸有限公司,且办理了营业执照。公司负责人孙某大谈融合发展、数字机遇、助力三农、对接央行、配合国家等晦涩而夸大的标语开业务术语,貌似合法合规的外壳下,实质是面向群众进行所谓的“培训讲课”,真实目的为拉人头、注册会员、发展下线、推广非法APP,利用人民群众幻想一夜暴富心态进行非法活动。
经侦民警及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中队暂扣了大量的宣传页、账本、营业执照及手机等用于非法活动的资料物品,传唤公司负责人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询问,取缔其经营资格。同时对现场听课的参与人逐一登记并进行教育劝导,向群众普法释法,耐心解释什么是传销活动、传销活动的危害。
经侦大队在接到举报以后迅速果断采取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不仅取缔了一处疑似传销活动的窝点,更展现对传销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冒头就打、决不养患的零容忍态度,向社会表明了坚决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心!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远离传销陷阱;脚踏实地,奋斗幸福生活。
普法小讲堂:什么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之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来源:白水警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