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会〔2024〕3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相关司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质量,助力推动民间非营利组织高质量发展,我们起草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现转去,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和电子版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反馈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1965108
电子邮箱:zhiduyichu@mof.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100820
附件:1.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
2.《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8月19日
(来源: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