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人注意!购买这17类家电,有补贴!

政务   2024-10-04 07:01   江苏  



今天晴转多云

今晨最低气温:12到13℃

今天最高气温:2425℃

空气质量良

早安~

国庆假期第四天

穿过人山人海

去看山河大海

行囊很小,但快乐很满



PART.01
今日头条 }

泰州人注意!购买这17类家电,有补贴!


随着黄金周的到来

2024年苏新消费·绿色节能家电
以旧换新专项活动
仍在火热进行中
海陵区众多商家
在参加江苏省换新补贴的基础上
配套出台优惠政策
将实惠带给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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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2
今日关注 }
01
近日,央视《记住乡愁》栏目导演李娜一行来到姜堰调研王氏宗祠,并从当地专家学者处了解姜堰历史、文化、人文风貌,为拍摄节目制订方案


《记住乡愁》纪录片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以古村落、古镇为载体,以生活化的故事为依托,以乡愁为情感基础,展现自然环境、人文景观、民风民俗、乡规民约、文化积淀等,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唤醒海内外华人记忆中共同的乡愁。

02
日,靖江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入实地调查阶段。连日来,工作人员在靖城街道的钟楼,采用专业设备打点定位、测绘专用无人机航拍、扫描仪扫描等方式,对钟楼的基础信息、空间位置、保存状况等数据进行全面采集,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客观。


03

近日,高港区人民政府发布七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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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高征安补告〔2024〕14-1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许庄街道马厂社区东一组、曹官营社区北野组、庆丰组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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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1、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
2、安置补助费标准:农用地2.75万元/人。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3〕104号)的规定执行。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


02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高征安补告〔2024〕14-2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许庄街道官沟社区四组、五组、七组、九组、官沟社区集体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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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1、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
2、安置补助费标准:农用地2.75万元/人。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3〕104号)的规定执行。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


03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高征安补告〔2024〕14-3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许庄街道官沟社区三组、四组、五组、七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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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1、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
2、安置补助费标准:农用地2.75万元/人。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3〕104号)的规定执行。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


04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高征安补告〔2024〕14-4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许庄街道周梓社区八组、十组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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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1、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
2、安置补助费标准:农用地2.75万元/人。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3〕104号)的规定执行。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


05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高征安补告〔2024〕18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许庄街道周梓社区六组、七组、九组、十一组、十二组。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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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1、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
2、安置补助费标准:农用地2.75万元/人。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3〕104号)的规定执行。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

06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高征安补告〔2024〕19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白马镇前进村红星组、东风组、红联组、西华组、红旗组、前联组、前进村集体、白马镇金马社区小坝组、后庄组、西马组、马庄组、河南组、金马社区集体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二、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1、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
2、安置补助费标准:农用地2.75万元/人。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3〕104号)的规定执行。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


07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高征安补告〔2024〕20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白马镇前进村十组、红联组、西华组、前联组、前进村集体、金马社区戴垛组、马庄组、河南组、后庄组、农联组、东马组、西马组、小坝组、金马社区集体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二、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1、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
2、安置补助费标准:农用地2.75万元/人。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3〕104号)的规定执行。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


04

线路调整,为期3个多月!因姜堰区三水街道小冯中心路改造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的行车安全,现缩短公交线路811路(姜堰火车站—小冯甸村部)的线路走向。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时间:
从2024年9月30日至2025年1月20日

二、调整内容:
1、原线路走向:陈庄西路—小冯甸村部
    调整后走向:陈庄西路—“后军铺”公交站台
2、取消站点:军铺十七组、缪沈、沈庄、小冯甸村部

05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命名发布首批23家中央企业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进一步丰富中央企业爱国主义教育载体,推动中央企业深入挖掘展示红色资源的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传承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PART.03
信息直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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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消防


国庆假期,这些事项不能忘!


江苏警方


开着定速巡航就“万事大吉”了?错!


人民网


假期为啥不多开“夜间高铁”?答案来了→






◆制图:殷倩

◆编辑:姜婧 黄文卿

◆校对:杜莹
◆责编:陈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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