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行政处罚!这些店铺、个人被通报!

民生   2024-09-04 09:17   山东  




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开展“铁拳”行动,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生猪肉经营店销售未经检疫的猪肉案

2024年3月7日,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某生猪肉经营店销售未经检疫的猪肉。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情况属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2024年4月30日,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没收未经检疫的猪肉77公斤、没收违法所得140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线索通报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王某某使用加装作弊装置或功能的电子台秤从事经营案

2024年1月30日,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投诉,王某某在市场使用加装作弊装置或者功能的电子台秤从事经营活动,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情况属实,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山东省计量条例》相关规定。2024年3月8日,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罚没款1301元的行政处罚。

三、驴肉店经营掺杂掺假食品案

2024年6月5日,枣庄市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家驴肉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以马肉冒充驴肉掺杂掺假进行肉制品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枣庄市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四、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玩具案

2024年5月15日,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报告,查实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考古挖掘套装(玩具)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玩具,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2024年6月25日,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玩具、没收违法所得23.9元、罚款296.1元的行政处罚。  

五、高级中学有限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2024年3月27日,枣庄市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查实某高级中学有限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八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2024年6月11日,枣庄市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警告、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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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枣庄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孙姝华
审核: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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