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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王宝强被举报涉嫌欺诈”话题冲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
次日,恩波格斗俱乐部发布声明称,北京乐开花影业负责人以王宝强与恩波的深厚情谊为借口哄骗恩波,导致其在未加细察之下签订了“另一份”授权费仅20万元的协议,该协议中并未有票房分账条款。
此前双方协商的是给予恩波格斗俱乐部40万授权费,同时约定影片票房9亿之内俱乐部不参与分账,超过9亿的票房给予俱乐部5%的票房分账。
天眼查显示,恩波格斗俱乐部背后所属企业四川恩波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7日,注册资本100万,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恩波,是一家以从事文化艺术业为主的企业。
此外,恩波格斗俱乐部称,《八角笼中》拍摄期间,恩波发现被骗后找到王宝强理论并要重新签订协议,王宝强向恩波表态承诺一定兑现。然而,恩波先生本人和俱乐部参与《八角笼中》摄制的工作人员以及朋友们,不仅没有拿到应有的报酬,甚至连各种支出剧组也没有报销,很多时候都是自行支付。
恩波格斗俱乐部还表示,王宝强确实支付给了恩波30万元的治疗费,但恩波整个住院治疗期间实际支出近两百万,王宝强却要求俱乐部方配合对外宣称是“王宝强帮助支付了恩波医药费”。一年多以来,恩波本人以及俱乐部曾经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找到王宝强以及其所属公司沟通,但对方继续采取拖延抵赖等方式进行欺骗,“之所以选择报警,实属被逼无奈之举……我们将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还俱乐部一个公道,还大众一个真相”。
据九派新闻,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恩波格斗俱乐部称存在两份协议,前一份约定授权费40万及票房9亿内不分账、超9亿给俱乐部5%票房分账,后一份授权费变为20万且无票房分账条款,两份协议关键条款差异大,易引发争议。但尚有证据仍不能证明王宝强方存在诈骗。因前一份协议当事人并未签字,而后一份协议双方签字能够表示当事人达成合意。如果俱乐部能够证明后一份协议的签订存在欺骗等情形,该协议可能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存在效力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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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恩波格斗俱乐部负责人钱云龙曾前往成都市郫都区团结派出所报案,称王宝强在其电影《八角笼中》的票房分成问题上涉嫌对恩波格斗俱乐部进行了诈骗。
恩波格斗俱乐部声称,过去五年里,俱乐部为这部电影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总计达数百万。原本俱乐部期望获得5%的票房分成(约1.1亿元),但由于王宝强未能兑现承诺,导致俱乐部面临严重的经营困境。
11月21日,王宝强工作室发布微博表示,“白纸黑字签订的分文不差,承诺过的帮助也从未食言。无愧于心,也绝不负信任,我们静待法律结果。”
11月21日晚,《八角笼中》制片人刘勇发文表示,“须站出来替王宝强说清楚。”他表示,关于恩波对于《八角笼中》的授权合同白纸黑字签得清清楚楚,按照对方要求均已支付完毕;恩波生病住院病危,王宝强飞到成都去医院探望,并且直接给恩波支付了30万医疗费用;王宝强一直在帮助《八角笼中》的孩子们上学。
11月22日,亦有受王宝强资助的孩子父亲发声。据九派新闻,《八角笼中》小演员苏朗达尔基的父亲称自家孩子的确受到王宝强的资助。“小孩的学杂费、生活费都是他提供的。”他说,自《八角笼中》电影上映后,王宝强就一直对孩子进行帮助,从小学六年级资助至初一,已资助2年,共2万元左右。
上述孩子父亲表示,资助款项是直接打入他的账户,每学期都会转账一次,一次五六千元。“人家给就是情分,不给也是本分。我们挺感恩的,真的。”他说,自己跟王宝强有过接触,但没有聊过天,他觉得王宝强是一个很好的人,在对方资助下,家庭经济条件有所好转,“至少不用担心孩子学费和生活费了”。
公开资料显示,《八角笼中》是王宝强自导自演的第二部电影,该片总票房突破21亿元,累计观影人次超过5156万。11月19日,据《八角笼中》官方账号,该片入围2024中澳国际电影节“南十字星大奖”。
(时代周报记者张照 综合自九派新闻、界面新闻、顶端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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