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级申报、省级评审、名单公示等系列程序,省财政厅近日发布通知,同意全省39个县(市、区)列入2025年度农村综合改革支持共富乡村建设试点范围,我市8县(市)成功入选。
农村综合改革支持共富乡村建设试点是2022年省财政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战略部署,在迭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开展的一项创新探索。
我市入选2025年度共富乡村建设试点的为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以及景宁畲族自治县。
浙江省财政将以两年为周期,按每个县(市、区)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补助标准,支持试点地区围绕促进村强民富、营造产业发展环境、构建宜居宜业环境、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等方面,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共富乡村实现路径。
文章来源:源新闻·丽水日报 郭真
责任编辑:孙蓓蓓 编辑:柳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