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员提醒:
《卫生许可证》即将到期的各位,记得及时更换!
以下信息需注意:
您在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时,请带齐以下材料:
01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
02
《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延续)》;
03
主体资格文件(能够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或通过电子证照获取信息的,免于提交);
04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且具有管理责任的需同时提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
05
受委托人代为提出申请的,需要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能够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或电子证照获取信息的,免于提交)
06
原卫生许可证(原卫生许可证丢失的,需提交情况说明,写明丢失情况及原证信息)。
注意事项:
1、申请延续的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所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时提出延续申请;
2、续时应卫生设施布局无改动,能满足许可项目卫生要求;
3、各项材料内容应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同一内容前后应一致;
4、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5、申请材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复印件应清晰,并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大街12号3层咨询台)
联系电话:
卫生行政许可科(区政务服务中心):
(010) 53103787
本文供参考,详情请联系卫生行政许可科
点击可查看大图
以下信息需注意:
您在申请二次供水许可证延续时,请带齐以下材料:
01
行政许可申请表 生活饮用水-延续 (行政许可申请表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许可文书下载版本为准);
02
相关主体资格证明、卫生许可证;
0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04
原卫生许可事项和布局、设备设施等有无改动的书面说明;
05
卫生检测报告(一年内,含结论)。
注意事项:
1、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2、同一内容前后应一致;
3、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4、申请材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5、复印件应清晰,并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家园胡同37号院1号楼
联系电话:
生活饮用水卫生科(301室):65535360
材料下载:
http://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task/1/110101000000/e205595d-b8ae-429f-9dfa-e5d01b87ffb9.html?locationCode=110101000000&serverType=1003
本文供参考,详情请联系监督科室
请上述单位务必提前做好换证准备工作,一旦逾期,系统将不能受理,需重新申办卫生许可证。
由于系统等原因,上述名单中可能会有遗漏单位,在此呼吁各位经营者对本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进行检查,依法按时主动申请延续。
素材来源:东城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编辑整理:张莉
东城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圆满完成2024年度放射工作人员年度复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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