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焉耆县2025年元宵节系列活动举办期间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2月12日10时起至2025年2月12日23时59分,禁止各单位、组织和个人在东城新区百福桥及周边500米内私自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悬挂滑翔、动力悬挂滑翔、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开展“民航、森林、农业、科研、宣传、商业、娱乐、试验、比赛、航拍”等活动。
二、各单位、组织和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低慢小”等航空器的登记管理工作。执行新闻宣传、军事、测绘、农林作业等飞行任务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当履行手续,需要飞行的请按照相关要求提前向公安机关报备。
三、对违反规定擅自进行飞行或未经批准飞入空中禁飞区域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公安机关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110 15899232681
特此通告。
焉耆县公安局
2025年2月9日
来源:焉耆县公安局
审核:刘 豫
责编:果琴琴
编辑:热孜颜·托乎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