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市委人才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动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聚焦区域产业发展,集聚培养一批在科技、产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人才,服务新大兴新国门建设,按照《大兴区“新国门”人才支持和服务办法》规定,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大兴区“新国门”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
申报主体
本年度“新国门”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申报主体为在以下三类单位中工作的人才:
1.2024年12月31日前在大兴区完成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业;
2.在区内相关主管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或者在北京市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地址在大兴区内的社会团体;
3.区属国有企业(仅限申报优秀青年人才)。
二
申报方式
大兴区“新国门”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申报及审核工作全部采取线上方式进行,依托“大兴区人才管理系统”开展评审认定、资格审核及后期政策落实等工作。申报网址为:rencai.daxing.net。
三
申报内容
按照大兴区“新国门”人才政策相关规定,现开展“新国门”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申报。
1.大兴区“新国门”领军人才。主要包括:科技创新类、经营管理类、公共服务类和高技能类。各类人才分别规定基础申报条件,经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入选人员,参评标准详见附件1。
2.大兴区“新国门”优秀青年人才。主要包括:经营管理类、专业技术类、技能类。各类人才分别规定基础申报条件,经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入选人员,参评标准详见附件2。
四
申报及审核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自下而上方式进行,包括“申报人——用人单位——属地、主管部门(归口单位)——评审办公室”四个层级,本人申报、逐级审核。申请人应当确保本人提交全部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用人单位应当确保单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同时,对申请人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属地、主管部门(归口单位)应当对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进行核验,并审核推荐参与评审认定的人员信息(各归口单位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将在申报网站上公示)。
五
工作安排
本次评审工作将设4个环节,包括申报、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和公示。其中,个人申请及用人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归口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
六
注意事项
1.按照《大兴区“新国门”人才支持和服务办法》规定,本年度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事业单位不参与“新国门”人才评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不含市场化聘任人员)、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参与“新国门”人才评审。
2.本通知所列“新国门”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为独立申报项目,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参评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
3.曾参与过大兴区“新国门”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评审的个人和用人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个人登录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用人单位登录名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后请第一时间更新补充用人单位信息。首次参与评审的,请自行在线注册,企业按照工商登记地确定上级单位,临空经济区、中日创新合作示范区内企业按照管辖权限确定上级单位,其他单位按照主管部门确定上级单位。
4.各属地、主管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登录名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首次参与评审的,请自行在线注册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区委组织部人才科:61298632
产促中心人才服务科:81296791、81296792
大兴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
附件:
1.大兴区“新国门”领军人才申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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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兴区“新国门”优秀青年人才申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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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兴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