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大竹2辆车正面碰撞了...

民生   2024-11-11 21:01   四川  
7月18日,吕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SQS***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大竹县210国道1992公里200米路段, 与相对方向由陈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SQY***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致陈某某受伤,双车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当事人吕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未靠右行驶,负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陈某某未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且临危措施不力,负事故次要责任。交警提示#::途径没有中心线的道路时应靠右行驶,请勿随意穿行;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员安全驾驶,持“证”上路,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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