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最新公告
民生
2024-10-16 10:02
四川
达州市商务局发布
关于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参与商户和回收主体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商资流〔2024〕17号)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现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 1.在达州市依法登记注册,正常经营且有实体门店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3.有稳定可靠的货源保障、严格的进货质量管理体系和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4.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并配套实施促销优惠措施;5.与回收主体签订回收协议并能规范、全面完成旧车及其蓄电池收回、暂存和移交工作,能为个人消费者开具实名发票; 6.具有符合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旧车及蓄电池暂存区域; 7.具有规范清晰完整的以旧换新工作台账,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审计;8.承诺参与以旧换新补贴的车型价格不高于政策实施前一个月同款产品的最低成交价格;承诺不实施和不参与骗补、套补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报告。1.在达州市依法登记注册,并在公安部门完成废旧金属回收备案; 2.具有与老旧电动自行车(不含蓄电池)回收拆解规模相匹配的人员设施设备。具备对拆卸产生的各类产物和固体废弃物分类贮存的条件; 3.具有规范清晰完整的回收台账,详细记录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信息,并做到老旧电动自行车来源、去向可查询; 4.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补贴活动要求,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1.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商户和回收主体对照要求,准备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报名表),提交至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 2.县级初审。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参与商户和回收主体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参与商户和回收企业汇总表、报名材料各两份报送至市商务局。 3.市级审核。市商务局对各地推荐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1.入选销售主体在活动期间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同步开展相应促消费活动,并按照商务部门要求报送相关以旧换新数据及促消费活动信息。 2.本次补贴活动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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