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韩城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示为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鼓励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保护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陕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精神,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韩城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审工作。经自主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流程,共推荐韩城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7项、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45名(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20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向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科进行实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1.第五批韩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17项)2.第三批韩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4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