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西网综合)大温一名华人房东购买独立屋,由于驱逐房屋的一名长期租客,几个月后又以更高的价格将同一单元出租,已被法庭责令赔偿前租客16,480加元。
据BC省最高法院于 10 月初做出的裁决 ,2021 年 3 月,华裔A某购买了一套位于南素里一栋单户住宅。租客希尔已经在这套独立屋车库上方的一居室套房居住了近六年。
根据CTV的报道,当时希尔每月支付 1,365 元的租金,新业主A某驱逐了租客希尔,并通过她的房地产经纪人传递了一条消息,表明家人将搬入该套房,这是根据BC省的《住宅租赁法》所允许的。
但根据 RTA,在房东使用房屋驱逐后,家庭成员必须占用一个单元至少六个月。法庭获悉,希尔于 2021 年 6 月腾出A某的套房仅三个月后,她就开始将该单元出租给新租户,这次的租金为每月 1,800 元。
法官 Frits Verhoeven 在 10 月 7 日的理由中写道:“即使根据房东的证据,很明显该套房在六个月内没有用于所述目的。”
住宅租赁部门于 2023 年 4 月发布决定,要求A某向前租客支付 16,480 元,即 12 个月的租金,另加偿还 100 元的争议备案费,但房东进行了反击,首先要求对通过裁决员做出决定,然后在 BC 省最高法院请求推翻该决定。
法官Verhoeven 在拒绝该请愿书时指出,房东A某还向省法院对前租客希尔提起的单独“不当诉讼”,以及指控他欺诈的民事诉讼,并要求他赔偿 48,000 元的损失。
法官写道:“该诉讼后来被终止。”
Craigslist 上列出的租金
前租客希尔在向住宅租赁部门提交了 Craigslist 上发布了多则广告,显示他之前所租的套房于 2021 年 6 月 14 日出租,距离新业主A某拥有该房产仅 11 天。
他还提交了朋友回复广告的短信和电子邮件,并询问该单位的可用性。
而业主A某在整个过程中坚称,她的目的是让已成年的女儿搬进车库上方的套房——她也短暂地这么做了,直到她的丈夫于 6 月 13 日摔倒。
房东说事故发生后,根据仲裁员的裁决,她的女儿搬进了主屋,帮助照顾父亲,因为他“无法独立生活”。A女士辩称,她丈夫的情况构成了法律规定的“情有可原的情况”,可以使房主免受房东使用驱逐的正常要求。
但仲裁员并不同意A女士的说法,并在裁决中写道,“被申请人的女儿仍然可以住在同一所房子里照顾她的父亲,而不需要搬到房子的另一部分并以更高的租金租用出租单元。”
仲裁员还对A某的丈夫摔倒的时间提出质疑,指出听证会上家人提供的唯一医疗记录的日期是 7 月 31 日。她后来提交了额外的证据——一封来自她丈夫的信,证明他是在 6 月 13 日摔倒的——同时辩称对决定的审查。
楼主的新证据
在向审判员陈述案情时,A女士还提供了一份 2021 年 7 月 7 日签署的住宅租赁协议,显示她的新租户直到 9 月份才开始入住该套房,和仲裁员的一项调查结果相矛盾,仲裁员根据 Craigslist 帖子、短信、电子邮件和最初住宅租赁部门听证会上提供的其他材料得出结论,租户很可能在 6 月的某个时间或此后不久搬入。
A女士辩称,这些文件构成了她在听证会时“无法获得的新的相关证据”,这将成为审查该决定的理由——但裁决员不同意,并驳回了她的请求。
高院法官还拒绝推翻仲裁员的决定并举行新的听证会,认为仲裁员的推理“令人信服、清晰且完全合理”。
法官写道:“无论新租户是在六月、七月还是仅九月入住该套房,都没有什么区别。”
“这一决定和‘明显不合理’的任何事情相去甚远,因此不能受到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