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雷山法院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法院(下称“南海法院”),在佛山市南海区签订《司法碳汇跨省协作框架仪式》,山海携手创新进取,共享“司法碳汇+生态修复”实践经验,共建多领域联动机制,以司法之力助推两地生态文明建设。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人民法院在佛山市共同签署《司法碳汇跨省协作框架协议》。
两家法院均属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近年在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花开两朵、各有建树,积累了丰富经验和深切体会。
两地的产业经济、森林碳汇各有千秋。南海法院辖区拥有雄厚的制造业实力,企业有释放能量转型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的现实需求和长期律动;雷山法院辖区拥有丰富的森林碳汇资源,林农有通过碳汇交易,将身边青山转化成绿色银行的深切渴望。
两家法院近年加强互访,交流观摩,萌发了创新举措经验互享、同步提升生态司法能力;依托各自区域的比较优势,共同探索生态富民兴企新路径;将办案成果和创新成果转化为优质司法服务新产品和生态保值增值新能量的合作意愿。
双方在框架协议中约定,秉持“优势互补,精诚合作,献力生态,共赢多赢”原则,落实国家东西部协作政策以及属地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建立联席会议、审判协作、裁判统一、执行联动、信息共享、共同调研、多元共治等联动机制,锻造精品案例,丰富涉碳案件裁判模式,协同探索碳汇领域司法新路径,构建两地法院协调有序、公正高效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联动新模式,从法院角度效力国家“双碳”战略,同时强化司法碳汇认购等兴企富民新举措,促进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
签约仪式上,两家法院院长表示,将共同强化创新,拓展合作领域,推动环境资源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为两地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雷山县法院
编辑:邵雪怡
审核:赵娟、张百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