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2025年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五、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一)网络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内蒙古艺术学院人事处(网址https://rsc.imac.edu.cn)。
应聘人员登录内蒙古艺术学院人事处官网,点击首页“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图标,进入招聘专栏查看相关信息,通过实名认证系统进行报名注册登录,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注册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报名所用身份证件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2.报名、初审、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9日-12月10日下午5:30(注:此时间段内,有应聘意向的人员可注册登录进入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可随时提交审核。逾期不可注册)。
初审时间:2024年11月29日-12月12日中午12:00(注:此时间段内,已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的人员可提交审核,等待审核结果;如审核不通过,可根据审核结果意见及自身条件改报其他符合的岗位。逾期不可再提交审核或改报)。
缴费时间:2024年11月29日-12月13日晚上12:00(注:此时间段内,通过初审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逾期不可再缴费)。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输入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其中,教学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管理岗位的应聘人员无须上传。需上传的材料清单、说明及参考模板见附件2。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毕业至今的所有学习经历(如无专科则从本科填起),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
学习经历:填写专科毕业至今的所有学习经历的入学年月、毕业年月、就读学校、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上的名称填写)、专业(研究)方向、学位名称(须严格按照学位证上的名称填写),及第二学位、双学位、辅修学位和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的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概述、是否列编聘用(事业编制、参公或公务员)。已被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名称。对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的审核,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报名网站上进行。我校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未通过的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未按要求上传附件或有疑问的,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初审不通过的,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报名。
2.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或专业(研究)方向界定不清的,我校将及时提交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作出决定。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时间截止后不可改报。
(三)网上缴费
1.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的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截止后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报考费为120元(笔试每科50元,共2科;报名费20元);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应聘人员免笔试,只交报名费20元(详见《岗位信息表》)。
2.符合减免考试费用的应聘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面试缺考的不再退费。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交考务费,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考务费,这四类应聘人员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减免及退费方式另行通知。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无笔试环节,应聘人员无需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专业水平审核)
应聘管理岗、非艺术类专业教学岗的人员须参加笔试,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应聘音乐学院博士岗位的人员,面试前需完成专业水平审核。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报名缴费结束后,缴费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设置,应聘人员笔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2科,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或报考岗位相关知识,详见《岗位信息表》。
5.笔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按照2科各占50%的比例合成百分制。根据有关规定,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25分。请应聘人员报名时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因个人错填或漏填的,不再进行加分。
6.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我校研究确定。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专业水平审核
应聘音乐学院博士岗位的人员,面试(线下考核)前需完成专业水平审核。请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及时联系音乐学院进行专业水平考核,于2024年12月18日前完成。未通过专业水平审核的,取消其面试(线下考核)资格。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047118833
七、资格复审
1.应聘管理岗、非艺术类专业教学岗的人员于笔试结束后,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资格初审通过的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我校将合理安排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的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为外地应聘人员提供便利。
2.资格复审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八、面试(线下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其中,管理岗和非艺术类专业教学岗进行面试,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进行线下考核。
(一)面试(线下考核)
1.管理岗采取现场回答指定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5分钟。
2.非艺术类专业教学岗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时间15分钟,备课时间40分钟。
3.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进行线下考核,满分为100分,将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展示)、试讲(或说课)、答辩、业绩成果展示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及成绩加权计算方法见《岗位信息表》。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步或者合并进行线下考核,考核时间、时长及相关要求在考核前公布。
对于分步进行考核的岗位,如先进行的环节所得分数与后续环节的满分(后续环节的满分=100×后续环节所占权重)之和达不到该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则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的考核。
4.进入面试(线下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或线下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相应资格。
5.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设置,应聘人员面试或线下考核时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应聘人员的面试或线下考核成绩须达到我校设定的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其中,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其他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管理岗的应聘人员,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线下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见相应公告和《准考证》。
(二)总成绩合成
1.管理、非艺术类专业教学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线下考核成绩。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范围的确定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
1.管理岗、非艺术类专业教学岗: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2.艺术类(和体育)专业教学岗: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3.加试形式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加试通知在报名网站上提前发布。
(二)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察
1.我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我校确定。
3.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情况等导致考察结果不实的,经我校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我校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0471-367987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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