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示

政务   2025-01-19 18:10   辽宁  



致全县广大居民、生产经营单位和市场主体:


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如下:


一、广大居民需注意


1.用火安全:春节期间用火增多,使用各类取暖设备、燃气灶具时,要保持良好通风,与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定期检查维护。祭祀用火要在指定区域,用火后确保火种熄灭。

2.用电安全: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电线和插座。使用电暖器、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后,务必及时关闭电源。

3.出行安全:出行选择正规交通工具,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自驾出行前检查车辆状况,长途驾驶合理安排休息。乘坐公共交通时系好安全带,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4.烟花爆竹安全: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在允许燃放区域,要按照说明正确燃放,儿童需在成人陪同下燃放。

5.防一氧化碳中毒:使用煤炉、炭火取暖的居民,要安装烟囱并保持畅通,定期清理烟道。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尤其是在睡觉前要确保通风良好。


二、生产经营单位和市场主体需注意


1.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有序。

2.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节前全面排查设备设施、电气线路、消防器材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节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危险化学品安全: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的单位,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防止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4.消防安全: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排查,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控制人员流量,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加大冬季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5.建筑施工安全:春节期间停工的建筑工地,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留守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7.燃气安全:防范燃气泄漏爆炸,对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综合治理从业人员“三违”问题。发现燃气泄漏要关闭阀门、立即通风,不开关任何电器,也不在室内穿脱衣物,减少静电产生。

6.旅游安全:旅游景区要加强对游乐设施、缆车、栈道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合理控制游客流量,做好游客疏导工作,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春节期间,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如实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值此佳节来临之际,县安委办谨向全县广大居民、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市场主体从业人员致以美好的节日祝福!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努力,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的春节。


新宾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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