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反映】“我这双30元买的棉鞋,才穿了两天就断底,要求商家退货却遭拒。”12月9日晚,家住市中心城区滨江东路的王阿姨来电反映她遭遇的烦心事。
【记者调查】据了解,这双鞋子是王阿姨于12月5日中午在白鸥园附近一家店铺购买的。按商家的说法,之所以不支持退货是由于鞋已经穿过,影响了二次销售。
就王阿姨遭遇的问题,12月10日,记者来到信州区市管局白鸥园分局咨询。该分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家鞋类“三包”规定,鞋类商品有出现严重脱胶、裂面、裂底、断跟、表皮脱落等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应当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办好了】经记者协调,最终商家同意退回王阿姨30元货款。
(记者 王调翁)
来源:上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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