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预测预报,2024年11月19日起,我市大气扩散条件持续变差,污染物逐渐累积,满足《阜阳市重污染 天气应急预案》(阜政办秘〔2024〕21 号)中规定的橙色预警发布要求,经批准,我市决定发布橙色预警,11月19日20时起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现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通告如下:
一、宣传、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气象部门视情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污染管控措施
颗粒物(PM)、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以及挥 发性有机物(VOCw)减排量占相应污染物全社会排放量的比例不低于 20%。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管理的污染源应落实Ⅱ级响应减排措施。
(二)扬尘污染管控措施
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加强城市建成区裸露地块、工业及码头物料堆场等扬尘面源管控,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建筑外墙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停止城区建筑、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停止堆场、码头涉粉细料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 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三)机动车污染管控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 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城市建成区内禁行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 辆除外)。停止渣土运输作业。
(四)面源污染管控措施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和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大盘香。
三、建议性减排措施
1. 倡导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2.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止户外活动。
3. 提高道路机扫率,尽量减少人工清扫。
4. 根据重污染情况和能见度,视情封闭高速公路道口。
四、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各单位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五、请各地各部门于每日16时前将指导调度情况报送市环委会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558—2163783
邮箱:fydqk12369@126.com
阜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
全媒体记者 汪文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