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6日,《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9月30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条例》。《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第一部省级内部审计地方性法规,也是湖北审计41年历史上首部审计立法,标志着湖北内部审计工作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和要求,全面推动我省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荆州市审计局召开学习会,组织全体审计干部、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内审人员观看《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学习会上,内审人员围绕《条例》的七大章节、44条具体内容进行梳理解读,参会人员积极发言,结合内审工作中的实际案例,深入剖析了《条例》在内部审计工作中的应用,并畅谈学习心得和体会。
荆门市审计局组织开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为《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落地实施打下坚实基础。及时调整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将《条例》作为重点内容展开培训,组织审计干部收看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提高审计人员对《条例》出台历史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的认识。分层次举办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支部学习和周五集中学习,系统领会《条例》精髓实质。根据《条例》新增的重点内容、发生的主要变化、管理机制的调整、权责义务的分配等内容,编写了《条例》知识解答资料供审计干部和内审单位学习,提升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武汉市江夏区审计局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所属内审机构及相关人员收看《条例》新闻发布会直播。大家纷纷表示,《条例》的出台非常及时和必要,是对各单位建立健全涵盖内部审计运行全链条、全流程、全覆盖的制度体系的具体指引,将促进内部审计依法治审水平迈上新台阶,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枣阳市审计局结合内部审计工作实际,组织审计人员开展学习《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暨内部审计业务培训会。培训指出,要瞄准职责定位,进一步健全内审机构,完善制度机制;要明确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在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权限;要规范内部审计方法和程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创新审计方法,优化审计流程;要深化内部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明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机制,规定被审计对象应当按照问题类型制定整改方案,进行分类整改。
黄梅县审计局以《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为契机,组织开展《条例》集中轮训,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审计干部、部门单位企业内审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该局先后开展了三次轮训。一是班子成员集中培训。充分利用党组会、中心组集中学习,系统学习《条例》全文和相关解读,班子成员现场交流发言,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二是机关干部集中培训。在10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该局坚持党建理论与审计业务融合发展,由综合法规股领学《条例》相关内容。三是内审人员集中培训。组织30余家机关事业单位、8家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内审人员,集中开展《条例》知识培训,促进《条例》入脑入心。
来源:湖北各地审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