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停车想睡觉?
10月31日5时26分
湖州高速交警接到报警称 G25长深高速南京方向2220公里处 一辆面包车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追尾事故 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 双方车辆均已停靠至应急车道内 车内无人员受伤 随后两车在救援力量的协助下 被转移至高速收费站出口 民警通过查询路面监控视频发现 小轿车竟在高速第一车道内随意停车 后方车辆由于车速较快 避让不及直接撞了上去 且小车驾驶员满身酒气 于是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检测结果高达164mg/100ml 系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进一步询问得知 小轿车驾驶员前一天晚上 与朋友聚餐喝了些酒 后因与女朋友闹矛盾 便赌气开车上高速 不料酒精上头意识模糊 竟想着在高速车道内停车睡觉 于是造成了事故的发生 目前 该起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10月31日5时26分
“隔夜酒”怎么不算酒呢?
刚靠近车窗
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
而驾驶位上的男子正歪着脑袋
靠在座椅上呼呼大睡
交警立即呼叫驾驶员
又敲了敲车窗将其从梦中唤醒
并让驾驶员下车接受调查
车辆则由另一名执勤警力
转移至安全地带
交警对该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显示为49mg/100ml
达到酒驾标准
经现场询问得知
该驾驶员前一天晚上和几个朋友
在KTV把酒言欢
直到第二天凌晨两点多
睡了几个小时后便驾车出门了
交警找到他时
他以为自己酒醒了
只是晚上没睡好才会在路上睡着
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并进行了批评教育
1、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中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属于饮酒后驾车;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后驾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全省酒驾曝光台
(11月4日-11月10日)
姓名:潘某权
车辆号牌:贵J2**29
酒精含量:279mg/100ml
违法查获地点:东阳市六石街道东康路与明凯街交叉口地段
姓名:俞某全
车辆号牌: 浙AL**06
酒精含量:255mg/100ml
违法查获地点:萧山-G235国道-楼塔镇S307省道与G235国道路口西侧路段
姓名:方某垚
车辆号牌:浙G0**97
酒精含量:251mg/100ml
违法查获地点:东阳市南马镇人民北路国家电网路段
姓名:黄某禄
车辆号牌:桂MC**01
酒精含量:248mg/100ml
违法查获地点:萧山新街街道红垦社区兆丰路11号
姓名:苏某雕
车辆号牌:浙C4**FN
酒精含量:227mg/100ml
违法查获地点:龙川路垃圾站前路段
姓名:朱某
车辆号牌:浙B9**09
酒精含量:223mg/100ml
违法查获地点:鄞州区通途路(与石龙线东侧)
姓名:李某斌
车辆号牌:浙G7**3K
酒精含量:211mg/100ml
违法查获地点:萧山江寺路47号
姓名:何某
车辆号牌:浙GS**37
酒精含量:206mg/100ml
违法查获地点:诸暨市大唐街道轻纺南路与市场东路交叉口
姓名:赵某亚
车辆号牌:浙AE**L2
酒精含量:205mg/100ml
违法查获地点:萧山区武肃路丰贸南路口西侧30米处(西向东)
姓名:郭某花
车辆号牌:浙D7**0U
酒精含量:203mg/100ml
违法查获地点:颜三路灯塔豪园4幢
来源:湖州交警、杭州交警
波折!这是他来杭州第一天的第一单……
这位浙J车主,被奖一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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