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乘机
三亚市公安局凤凰机场分局
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有力维护了民航秩序
10月13日7时许,凤凰机场分局机场派出所接到机场安检工作人员报警,称在7号安检通道有人疑似冒用他人身份证。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依法将翟某青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翟某青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限制高消费而无法乘坐航班,便想着冒用他人身份证购买机票,企图蒙混过关。
经询问,翟某青(男,45岁)如实陈述其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乘机的违法行为。
凤凰机场分局依法对翟某青处以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示
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从严予以打击,希望广大市民游客提高法律意识,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