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三穗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最高检“在每一个检察环节,都要树牢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理念”要求,以“五项措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优化机制,一站服务保畅通。优化信访接待模式,将服务群众功能集中整合,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制定内部信访线索移送机制,对群众诉求及时审查、分流。加强案件跟进管理,对承办检察官及时督促提醒,做到事前预警防范、事中处置化解,事后修复警示,依法妥善处理群众合法诉求。2024年以来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3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除2件正在办理外,其他均已答复办结。
领导包案,整合资源聚合力。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引领作用,对于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及时把首次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领导包案制度在上下联动、外部合作、部门配合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有效整合资源,全方位多角度使群众的诉求得到合理解决。2024年以来,该院领导包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25件,除2件正在办理外,其他均息诉息访。
刑事和解,矛盾化解止纷争。注重开展刑事和解工作,推动信访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在源头化解。印发《关于建立刑事和解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将人民调解员、法律工作者等作为第三方代表引入刑事和解,构建多方参与共同发力的调解模式。坚持“公平、公开、自愿”原则,对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采取“背靠背”模式进行释法说理,通过阐述刑事司法政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化解矛盾分歧,促使当事人摒弃对立情绪并达成和解15件。
公开听证,释法说理解心结。推动案件办理与信访矛盾化解相同步,坚持“应听尽听”的原则,积极推进简易听证,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参与案件听证,对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解疑释惑,以看得见、零距离的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2024年以来开展简易公开听证26件,其中上门听证8件,听证员同意检察机关初步处理意见率达100%。
司法救助,精准帮扶促和谐。积极主动发挥检察职能开展司法救助工作,遵循辅助性救助、公正救助、及时救助等原则,对家庭困难刑事案件被害人“应救尽救”,防止因案致贫返贫,缓解案件给其家庭带来的伤害。2024年以来开展司法救助24件,给予24位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10.45万元,为受害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 | 《贵州日报》11月1日第10版
文字 | 封利
编辑 | 柳盘龙
审核 | 丁艳红